王安石的詩文(1674首)1/67頁


傷仲永
金溪民方仲永,世隸耕。仲永生五年,未嘗識書具,忽啼求之。父異焉,借旁近與之,即書詩四句,并自為其名。其詩以養父母、收族為意,傳一鄉秀才觀之。自是指物作詩立就,其文理皆有可觀者。邑人奇之,稍稍賓客其父,或以錢幣乞之。父利其然也,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,不使學。
余聞之也久。明道中,從先人還家,于舅家見之,十二三矣。令作詩,不能稱前時之聞。又七年,還自揚州,復到舅家問焉。曰:“泯然眾人矣。”
王子曰:仲永之通悟,受之天也。其受之天也,賢于材人遠矣。卒之為眾人,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。彼其受之天也,如此其賢也,不受之人,且為眾人;今夫不受之天,固眾人,又不受之人,得為眾人而已耶?
游褒禪山記
褒禪山亦謂之華山,唐浮圖慧褒始舍于其址,而卒葬之;以故其后名之曰“褒禪”。今所謂慧空禪院者,褒之廬冢也。距其院東五里,所謂華山洞者,以其乃華山之陽名之也。距洞百余步,有碑仆道,其文漫滅,獨其為文猶可識曰“花山”。今言“華”如“華實”之“華”者,蓋音謬也。
其下平曠,有泉側出,而記游者甚眾,所謂前洞也。由山以上五六里,有穴窈然,入之甚寒,問其深,則其好游者不能窮也,謂之后洞。余與四人擁火以入,入之愈深,其進愈難,而其見愈奇。有怠而欲出者,曰:“不出,火且盡。”遂與之俱出。蓋余所至,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,然視其左右,來而記之者已少。蓋其又深,則其至又加少矣。方是時,余之力尚足以入,火尚足以明也。既其出,則或咎其欲出者,而余亦悔其隨之,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。
于是余有嘆焉。古人之觀于天地、山川、草木、蟲魚、鳥獸,往往有得,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。夫夷以近,則游者眾;險以遠,則至者少。而世之奇偉、瑰怪,非常之觀,常在于險遠,而人之所罕至焉,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。有志矣,不隨以止也,然力不足者,亦不能至也。有志與力,而又不隨以怠,至于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之,亦不能至也。然力足以至焉,于人為可譏,而在己為有悔;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,可以無悔矣,其孰能譏之乎?此余之所得也!
余于仆碑,又以悲夫古書之不存,后世之謬其傳而莫能名者,何可勝道也哉!此所以學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。
四人者:廬陵蕭君圭君玉,長樂王回深父,余弟安國平父、安上純父。
至和元年七月某日,臨川王某記。
答司馬諫議書
某啟:
昨日蒙教,竊以為與君實游處相好之日久,而議事每不合,所操之術多異故也。雖欲強聒,終必不蒙見察,故略上報,不復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實視遇厚,于反復不宜鹵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實或見恕也。
蓋儒者所爭,尤在于名實,名實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實所以見教者,以為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諫,以致天下怨謗也。某則以謂:受命于人主,議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為侵官;舉先王之政,以興利除弊,不為生事;為天下理財,不為征利;辟邪說,難壬人,不為拒諫。至于怨誹之多,則固前知其如此也。
人習于茍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、同俗自媚于眾為善,上乃欲變此,而某不量敵之眾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?盤庚之遷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。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,度義而后動,是而不見可悔故也。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為,以膏澤斯民,則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為而已,則非某之所敢知。
無由會晤,不任區區向往之至。